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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遴选通知及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来源: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将继续面向在乌克兰留学人员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1.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48个月,应为在乌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应为在乌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方式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4.项目名称填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二)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

  1.选派类别

  应为在乌获得金质奖章、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及在乌国家级(国际)大赛获得优胜名次的优秀自费留学生,申请在乌高水平院校(机构)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的留学人员。大赛获奖人员所参加大赛的水平及层次需经国内组织的专家确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取得专家学位,且获得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不含攻读表演类副博士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本科生:48-60个月,应届高中毕业生,且获得金质奖章。受系统限制,攻读本科生类申请人在网报注册时,留学身份请选择“硕士研究生”。

  2. 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3. 项目名称

  填写报名时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

  二、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一)对在外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驻乌使馆教育处(以下简称教育处)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按规定流程申请。

  (二)申请时间10月8日00时00—18日23时59分,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报材料打包发至wukelanjiaoyuchu@gmail.com邮箱。提醒申请人尽可能提早提交申请材料,避免因网络问题导致无法提交或提交不成功。

  三、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原则上,乌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工作由教育处负责。

  四、其他

  1.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详情请登陆https://bg.csc.edu.cn/根据留学国别查找拟申报项目并下载相应简章及附件)。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

  2.今年暂不收取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并将材料发至教育处邮箱wukelanjiaoyuchu@gmail.com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已获得奖学金的,取消资格。如申请人为硕士一年级或者博士一年级在读,则必须提供带有学校名头的在读证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附件: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系统自动生成,无须单独提交)

  3.在读学校开具的注册/学籍证明

  4.有效护照复印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优秀毕业证书申请人请上传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

  6.学习计划(外文)

  7.成绩单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俄乌白国家级或国际大赛获奖者申请人必须上传)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第3-8项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三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表应由申请人所属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针对每位申请人在线填写。

  3.在读学校开具的注册/学籍证明申请人的注册/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国外留学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学籍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护照有效期、注册时间、所在院系和专业、硕士或博士所在年级、学习期限(应写明起止年月或具体几年)等。注册/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学校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4.有效护照复印件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5.优秀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的复印件;国家级(俄乌白)或国际大赛获奖者申请若无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请直接上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中文翻译件。

  7.成绩单复印件研究生类申请人应提供的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本科生类申请人应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开具。

  8.获奖证书复印件大赛获奖者类申请人若无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必须提供在俄乌白国家级或国际大赛获得优胜名次的获奖证书;已有优秀毕业证书(диплом с отличием)的申请人如有相关获奖证书,也可一并上传,如无,可不上传。